本報訊 (記者賀風玲)今年市“兩會”期間,市人大代表林春梨等人提出,作為廣東著名僑鄉之一的中山,僑胞早期艱苦創業積累財富,購建了大量房產,但是由於各種原因,部分僑房因業主旅居海外,長期空置並疏於打理已變成危房,形成各種安全隱患,建議由市政府成立專項管理小組,設立空置危僑房治理專項維修資金,做好空置危僑房的管理。市外事僑務局近日對該建議進行了答覆,表示部分空置房屋(含僑房)將採取開放式管理,符合要求的房屋將由企業或個人公開領養。
  林春梨等人認為,空置危僑房的業主大多是多代旅居海外,長期無法回鄉管業或辦理繼承而令房產荒廢,已實際形成房產無業主管的狀態,且房屋登記備案沒有具體名冊,聯繫不到具體房屋歸屬人、代理人,僑房屬於無人管理狀態。同時,因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完善,引發空置危僑房難以監管。此外,還缺乏專項維護資金導致修繕難以開展。
  全市共有空置僑房813間
  根據市外事僑務局的最新調查結果顯示,中山全市共有空置僑房813間,面積達68012.93平方米。其中屬於危房的有398間,面積達46488平方米,主要分佈在石岐區、小欖鎮、東區、火炬開發區、沙溪鎮、大涌鎮等傳統僑鄉。398間危房中,有225間是無代理人空置危房,占空置僑房面積總數的43%。
  針對現狀,市外事僑務局表示,下一步將加快對《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》的修訂,在修訂時也將危僑房管理納入全市危房整治工作,並明確房屋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、義務,房屋的安全管理部門、管理職責、管理程序。
  而對於部分空置房屋(含僑房)將採取開放式管理,符合要求的房屋由企業或個人公開領養。在法律或政策許可的範圍內,允許個人和組織合理使用。僑房通過出租和領養所得的資金作為空置房屋專項維修資金,以房養房。
  此外,市外事僑務局還將委托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公司代管全市的空置房屋(含僑房),即在經業主同意或者政府授權進行改造的前提下,根據先急後緩的原則,對於危險房和嚴重損壞的房屋,進行圍閉或拆除解危的處理;對於不存在結構性損害的房屋,將進行修葺性處理,並出租使用。
  (原標題:企業、個人或可領養僑房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45lohyv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